马云上一周的演讲,带来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就在11月2日,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
而针对央行等四部门联合约谈蚂蚁集团实控人马云及井贤栋、胡晓明一事,11月2日晚间,蚂蚁集团回应称,蚂蚁集团会深入落实约谈意见,继续沿着“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的十六字指导方针,继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助力经济和民生发展。
市场影响方面,在美股上市的阿里巴巴股价没有太大的波动,微涨1%左右。
01蚂蚁集团IPO规模空前
蚂蚁集团“A+H”上市,将募集资金约2300亿元,有望成为目前为止全球最大规模IPO。10月29日蚂蚁启动科创板申购并在当晚晚间公布了中签率。
根据蚂蚁集团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蚂蚁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约516万户,创下科创板新高。申购金额约19.05万亿,也刷新A股有史以来最高纪录。
公告显示,蚂蚁在A股发行启动了超额配售和回拨机制。联席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50605500股,占A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在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12670497%。
据上交所数据,蚂蚁集团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515564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76901527000股。蚂蚁公布A股发行价为每股68.8元,据此可估算出,蚂蚁的认购金额超过19.05万亿,刷新A股纪录。
在A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33898700股,占本次A股发行股份数量的12.1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50848000股,占本次A股发行股份数量的18.26%。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目前已上市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涨幅的算术平均数为161%,中位数为123%。
02各大报刊点名批评蚂蚁集团
10月26日,由中共中央主办的光明日报旗下的光明网了题为《马云所言或未危言耸听却张冠李戴》的评论员文章。
文章中写道:曾允诺退休后当一名老师的马云,以“外行非专业人士”的身份,瞄准时下的金融监管火力全开:“全球很多监管部门监管到后来,变成了自己没有风险,自己部门没有风险,但是整个经济有风险,整个经济不发展的风险。未来的比赛是创新的比赛,不仅仅是监管技能的比赛。”他并指当下中国金融面临的“不是金融系统性风险,而是仍缺乏健康金融系统的风险”,“今天是这个不许那个不许的文件太多,政策太少”。
马老师说得兴起,剑指当代世界金融体制的基石之一的巴塞尔协议,称在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金融运作就像让“一个老年人俱乐部”来解决运转了几十年的金融体系老化的问题、系统复杂的问题,而中国金融业是“青春少年”,由此马老师也质疑现行国际监管规则以及中国金融业“与国际接轨”的思路……
在光明日报的文章中,直言不讳的指出马云就是个“外行非专业人士”。
紧接着,10月27日,人民日报主管的证券时报发表了题为《把金融监管对立化有失公允》的文章。其文章中表明简单地把监管对立化,甚至抱怨监管的硬约束在根本上阻滞了金融业务的发展和创新,于逻辑、于现实都很难讲得通,且显失公允。可以比较肯定地说,在现有的社会背景下,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来自外部的监管和约束,不会有本质性地放松,而且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监管将更有效率。只有在有效监管的框架内,金融业务的发展和创新,才有可能,才有足够的拓展空间。
再然后,10月31日,央行主管报纸《金融时报》转载刊发《关于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几点认识》一文。
文章中写道;以金融科技为代表的新金融是有特殊风险的,需要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一是部分BigTech公司金融价值观扭曲,诱导过度负债消费。尽管近年来BigTech公司对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我们也要关注到一些BigTech公司对信贷对象诱导过度借贷的问题。二是金融科技领域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通常会形成“赢家通吃”,造成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三是BigTech公司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信息技术,经营模式和算法的趋同,增强了金融风险传染性。
11月1日,再次刊发标题为《资深学者:大型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与监管》的文章。
文章中提到蚂蚁集团个人用户超10亿,机构用户超8000万家,数字支付交易规模118万亿元,其上市市值可能创历史记录。一旦出现风险暴露,将引发严重的风险传染。其次,大型互联网企业服务群体数量庞大,服务对象常常是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到的长尾人群。这类客户通常缺乏较为专业的金融知识与投资决策能力,从众心理严重,当市场出现大的波动或者市场状况发生逆转时,容易出现群体非理性行为,长尾风险可能迅速扩散,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后,大型互联网企业集团内跨行业、跨领域金融产品相互交错,关联性强,顺周期性更显著,其风险隐蔽性与破坏性会更严重。不仅如此,由于大型互联网企业网络覆盖面宽,经营模式、算法趋同,金融风险传染将更为快速,可能在极短时间内迅速演变为系统性风险。
11月2日下午,该报再次撰文《资深学者:在金融科技发展中需要思考和理清的几个问题》。
再次提到对于当前所谓最具“创新”色彩的蚂蚁集团,穿透来看,其基本的业务模式仍然是支付(支付宝)、吸收存款(网商银行、支付宝历史上曾经形成的客户资金沉淀)、发放贷款(网商银行、两家小贷公司、花呗借呗等类信用卡业务)、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基金的余额宝)、代销金融产品(支付宝连接到余额宝所形成的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资管产品代销)、保险业务(信美人寿、蚂蚁保保险代理、与商业保险高度相似的“相互宝”)等。只不过是支付宝这一非银行支付机构偏离支付主业,扩张成为了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使蚂蚁集团实质上跨界开展非金融、金融、类金融和金融基础设施等多种业务,成为了全世界混业程度最高的机构。
对于蚂蚁集团,监管者需要思考和明确的一系列问题包括:是否应当尽快实施《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从机制上隔离实业与金融板块;除了将集团内的持牌金融机构(网商银行、天弘基金、众安保险、信美人寿、蚂蚁保保险代理等)纳入金融控股公司框架,是否还应将所有类金融机构和业务,如支付宝、小贷公司以及由其交叉融合形成的类信用卡产品(花呗借呗),全部纳入金融控股公司框架;另外,是否还应按照归并同类业务原则,对同类(如业务实质为信贷)的持牌金融和类金融机构/业务进行整合,如将花呗借呗等类信用卡业务并入网商银行,防止利用金融与类金融机构的规则差异进行监管套利;分析判断“相互宝”网络互助的业务本质,若实质为商业保险,是否应并入集团内的持牌保险机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