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领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期货交易的纲领性文件,属于行政法规,其于2007年3月6日首次公布,2007年4月15日生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分类
期货合约主要分为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合约是指以农产品、工业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农产品:大豆、豆油、豆粕、玉米、玉米淀粉、小麦、棉花、白糖、棕榈油、纤维板、胶合板、菜籽油、早籼稻、油菜籽、菜粕、面纱、苹果、鸡蛋等
能源化工:塑料、橡胶、PTA、PVC、玻璃、甲醇、原油、焦炭等
金属工业:铜、铝、锌、锡、镍、黄金、白银、螺纹钢、铅等
金融期货合约是指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等金融产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2年期国债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
保证金
期货实施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交纳的资金或者提交的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结算、交割
结算: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结果进行的资金清算和划转。
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平仓
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合约的品种、数量和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了解期货交易的行为。
持仓量、持仓限额
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
持仓限额: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量规定的最高数额。
标准仓单、涨跌停板
标准仓单:是指交割仓库开具并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涨跌停板:是指合约在1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
1.上海期货交易所
2.大连商品交易所
3.郑州商品交易所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的会员
1.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期货交易所可以(非强制)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制度
1.保证金制度;
2.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3.涨跌停板制度;
4.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5.风险准备金制度;
6.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7.结算担保金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中金所)
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的业务许可制度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向结算会员收取结算担保金
期货交易所只对结算会员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以结算担保金、风险准备金、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采取其他相关措施;对非结算会员的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由结算会员执行。
期货交易所的形式
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1.会员制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2.公司制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组织架构
会员大会:会员制期货交易所设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组织架构
全员结算制度:
会员均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会员组成: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
期货公司会员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业务;非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期货公司业务。
结算流程:交易所→会员→会员的客户
会员分级结算:
会员组成: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
结算会员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非结算会员不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结算流程:交易所→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会员的客户
期货交易所可以接受以下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
1.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仓单;
2.可流通的国债;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有价证券。
以前款规定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充抵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有价证券的有效期限。
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期货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计算价值。
国债充抵保证金的,期货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国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较低的收盘价为基准计算价值。
期货交易所应当向证监会履行的报告义务
1.每一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每一季度结束后15日内、每一年度结束后30日内提交有关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季度和年度工作报告;
期货经纪业务
期货经纪业务流程:
下单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计算机、互联网等委托方式下达交易指令。
期货公司应当在传递交易指令前对客户账户资金和持仓进行验证。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传递客户交易指令。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
期货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以下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1.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净资本与公司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
4.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5.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
6.规定的最低限额结算准备金要求。
中国证监会对风险监管指标设置预警标准。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监管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规定“不得高于”一定标准的风险监管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